鲁道夫-斯坦纳告诉我们,过去人们体验到的 "自然精神 "已被我们改称为自然的 "法则"。我们不再把这些过程看作是活生生的、动态的、人格化的存在,而是看作是支配物质现实的抽象规则。
但是,仅仅因为我把另一个人简化为一个数字,就意味着他们真正的人格消失了吗?还是仅仅意味着我自己变得不那么像人了?想想看:如果宇宙如此复杂,以至于可以产生人格(比如你和我),那么比人类个体更复杂的东西为什么不能表现出人格的元素呢?如果外围的存在之源具有任何程度的人格,而作为体验 中心的你也具有人格,那么中间层怎么可能不参与到人格谱系中呢?
正如京都学派哲学家西田喜太郎所写,当我们发现一个 自然法则这实际上是宇宙通过我们发现了自身特性的一个要素。我们是宇宙的一部分,正在变得具有自我意识,而科学就是其中的一部分。诚然,新发现的知识被滥用的情况数不胜数,但想想青春期的动荡岁月吧,(希望)青春期让位于智慧的成熟期。
当我们发现大自然的内在规律时,我们正在了解宇宙的特性,反过来,我们也在真正地了解我们自己,因为人类是微观世界,是上帝建立的秩序的小小形象。